项目负责人
接受推广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接受单位领导及核心组成员充分了解及配合此技术的开展。
2.项目接受单位具备开展分娩镇痛的硬件条件及能够掌握此技术的医护人员。
3.项目接受单位具备能够独立处理危急重症抢救的能力。
4.本单位麻醉科与项目接受单位为北京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倡导下的牵手单位。
5.所选的项目接受单位以妇幼专科医院为主,且椎管内操作为临床常规工作之一,不需要特殊设备。